美国入境不可携带的饮食类物品 美国签证办理的成功要诀
美国入境不可携带的物品十种饮食类物品
1. 日本河豚
这种不同寻常的动物的皮肤和器官含有被称为“河豚毒素”的有毒化学物质。如果不妥善处理,签证食用后可能会因此瘫痪和窒息。功诀日本河豚只有持有许可证和具有专业知识的美国美国厨师,才可以合法购买。入境
2. 智利海鲈
这种美味的不可办理濒危物种在未经证明的情况下是禁止进口到美国和法国的。但是携带一些罕见的鲈鱼在得到许可后却又是允许进口的。
3. 马肉
在美国吃马肉是饮的成合法的,但屠杀马以获取其肉的食类行为却是非法的。美国国会在2010年修订法律规定:屠宰马在美国是非法的。
4. 天鹅
这种优雅的鸟类在美国和英国都属于濒临灭绝的物种,所以只有皇室成员才能够捕猎天鹅。这个规定的确让人非常不爽!
5. 鲨鱼鳍
获取这种东西的行为通常被称为割鳍弃鲨——剪掉鲨鱼鱼鳍作为人类的食物,却把鱼的其它部分扔回大海。这种行为不仅野蛮,在美国也是非法的。对于热衷于食用鱼翅的亚洲人民来说,这尤其值得注意,千万不要在国内买鱼翅带到美国送给亲朋好友。
6. 女王凤凰螺
这种加勒比海的巨大海螺由于过度捕捞,数量已经越来越少,所以在美国是被禁止食用的。其实它的螺肉口感并不好,还不如法国蜗牛来得好,大家愿意吃它可能就是因为它比较稀少。
7. 鱼子酱
这种腌制好的土耳其美味佳肴是由鱼卵制成的。但产出这种鱼卵的鲟鱼是一个濒临灭绝的物种。要取它的鱼卵必然会导致这种鲟鱼的死亡,所以它在美国是被绝对禁止的。
8. 李子
这些甜黄李子原产于法国,本身并不罕见,在法国是人们经常购买的水果。但由于国家之间严格的关于进口食物的法律规定,所以其在美国却是非常罕见的。
9.阿开木
虽然这种水果是牙买加的代表性水果,但它在美国是被禁止的。这是因为其不能吃的部分是有毒的,如果食用不当,或者丢弃后造成环境污染,就会导致消费者血糖水平上升甚至死亡。
10.苦艾酒
这种饮料也是被禁止的。因为在苦艾中发现含有一种化学物质叫侧柏酮,可能会导致幻觉并且具有毒性。然而购买纯净的苦艾酒是允许的。据笔者了解,人们之所以喜欢喝苦艾酒,就是喜欢在“喝醉”之后它带来的飘飘然的感觉。
美国签证办理的成功要诀
你应简要说明赴美的理由,而且要证明该项计划仅仅是临时性的,无意在美长期居留。
譬如:你在国内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工作;你从事着重要的工作,而该项工作不允许你长住国外;你在国内的生活条件很高,住房、工资,家庭关系牢固,使你难以割舍等等。只要领事官员对你排除移民嫌疑,就会给你颁发签证。
B-2签证在美国最长可停留6个月,一年之内可多次往返,到期可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延期。值得注意的是,B-2签证虽然可申请改为学生F-1签证,但申请变更为工作H-1或L1签证则非常困难。该签证持有者不得在美国停留期间就业。这种签证没有签证费。于晚些时候在同一分支机构领取签证,而不必去美国使馆进行面谈。 凡在过去五年中,持因私护照访问过美国的商务旅行者(B1),旅游者(B2),访问学者(J),留学生(F),以及短期工作人员(H),都适用于此项服务。申请人不必自己亲自递交申请,如符合以上条件,可让朋友、亲属或同事代交申请。 使用这项服务所需的文件材料包括:有效护照,在中信实业银行交纳的签证申请费405元人民币,一张填妥的签证申请表,上次赴美的证明件,以及学生、访问学者和工作人员签证所需的表格(分别为:I-20,IAP-66,或I-797)。在北京和上海,此项服务的费用为200元人民币,可在中信银行交纳,该费用一但交纳,概不退还。在青岛、济南、郑州、南京、杭州、苏州、武汉或天津,需另加约50元人民币的传递资费。